“首笔上网电费虽然不多,但对集体经济‘空壳’村来说是一笔可观的收益,
国家电网公司为我们捐建的光伏扶贫电站给我们带来了稳定收入,让我们看到了致富的希望!”9月29日,当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按自然人电价将结算的首笔光伏发电上网电费打入巴东县溪丘湾乡高家坡村对应的银行账户时,支部书记许贤龙满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高家坡村位于溪丘湾乡东部,是该乡最边缘的高山村。全村8个村民小组,327户1065人,2016年贫困户173户,贫困人口546人,人均收入3100元;全村80%为山林,耕地仅占20%,全村村民以种植小麦、玉米、土豆、茶叶、家庭养殖为主,村级无经济实体,是巴东县118个重点贫困村之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实施“国网阳光扶贫行动”。2016年,国家电网公司在巴东投资6580万元,建设了三座集中式光伏电站,截止2017年9月6日,累计上网电量658万千瓦时,其发电量、综合效率、月发电量等综合指标均实现预期。
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持续精准发力,投入23488万元,在巴东县118个建档立卡重点贫困村每村建设一座装机200千瓦的光伏电站,总装机24.77MWp。经过107天的艰苦奋战,118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于6月15日全部并网发电,并网至今累计发电量759.76万千瓦时。
高家坡村200千瓦光伏电站于2017年4月14日建成投运,并网发电5个半月的数据显示:发电量10.74万千瓦时。按标杆电价0.41千瓦时计算,首笔结算上网电费4.47万元,电站的理论运营期限为25年。这表明,有了光伏电站,高家坡村集体有了实实在在的收入,这笔收入将通过村民代表一事一议制度,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特色农产业发展,帮助贫困户脱贫。
与高家坡村一样,巴东县11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53962户、17.25万贫困人口从此从中受益。 “对于贫困户来说,一座光伏扶贫电站就是一个光电银行,并网后,贫困村自然是越快得到收益越好,若迟迟无法实质性获利,阳光扶贫工程可能会受到质疑。所以,必须重视扶贫电站的收益发放工作。”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总经理黄礼伟深有感触地说。
9月29日,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为118个村结算、兑现电站发电所产生的收益(按标杆电价)共计316.14万元。由电网公司按标杆电价支付的发电收益将按月结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部分需要审批后结算。
目前,巴东县人民政府正在通过法律程序委托(或招标)有光伏电站运维资质的公司对捐赠的村级光伏电站,进行统一运维管理,统筹协调受赠资产日常检修维护工作。运维公司将依据电站运行技术标准制定《运维检修管理规程》,并在全县统一执行。
有阳光,就有收入。下一阶段,巴东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业人员将定期开展光伏扶贫电站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对全县村级光伏电站按照保险类别进行公开招标,整体投保,确保“国网阳光扶贫行动”光伏扶贫项目持续发挥稳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