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出租赤泥堆场坝顶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出租赤泥堆场坝顶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等
1)项目名称: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出租赤泥堆场坝顶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
2)招标编号:SDZCZ2017-0928-123
3)项目地点: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第一赤泥堆场
4)项目概况:项目拟选址在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第一赤泥堆场,顶部及南坡面约22万㎡,该项目在土地、光照、系统接入条件上均满足光伏电站建设的条件。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电力生产或光伏发电、入网销售等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备注: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在近五年必须有两个或以上总承包15MWp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项目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证明。
5)投融资能力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或融资协议有效证明文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牵头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经营范围内包含电力生产或光伏发电、入网销售等内容的法人。
7)近三年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安全、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8)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0)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至2017年9月27日,每天8:30-11:30,14:30-17:30。
2)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购买人身份证、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近两年内(自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投资建设完成单个15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业绩合同;
(4)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