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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能源“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全市光伏装机总量达到1500万千瓦

日期:2017-09-20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17
09/20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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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河北光伏 光伏装机 光伏扶贫 光伏动态

国际能源网从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保障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发布了《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光电,规划了河北省光伏装机目标:到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总量达到1500万千瓦。

有关河北省太阳能发电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大力发展光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提升就地消纳能力,加快发展村级电站和居民屋顶、公共建筑等多能互补分布式光电,因地制宜发展农光、渔光、牧光等规模化集中电站,稳步推进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加快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京张奥运光伏廊道、采煤沉降区和尾矿综合利用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开展光热发电试点示范,力争到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总量达到1500万千瓦。

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结合优化光伏发电布局,以45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人口为重点,以县为单元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选择扶贫模式,分阶段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着力加快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自2017年开始争取利用2年左右时间,原则上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每村建设一个100-500千瓦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群众脱贫。
 

(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根据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禀赋特性,坚持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经济可行,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深度挖潜优质水电资源,重点推进风电开发,积极发展太阳能,有序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快推进能源低碳发展、清洁转型。到2020年,实现新能源装机745万千瓦。

1、加快开发太阳能。以光伏发电应用推广为主导,以湘北、湘南等太阳能资源相对丰富地区为重点,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鼓励推广户用型光伏应用,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在全省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中重点实施“百点千村万户”光伏扶贫工程,实现精准扶贫。促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提高光伏产业研发制造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打造国内重要的光伏装备研发和制造基地。到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00万千瓦。

2、规范发展风能。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严格环评,规范管理”的思路,坚持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重点加强湘南、湘西南等资源富集区风能开发,推进湘东及洞庭湖地区风电建设,加快发展分散式风电。积极推动风能扶贫,继续推行投资奖励政策,优先加快贫困地区风电开发;全面规范项目管理,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杜绝违规圈占倒卖风资源;加强低风速、大容量、高参数、抗冰冻风机技术研发,做大风电装备制造和零部件开发产业,提升风电机组核心设计和制造技术竞争力,培育壮大风机产业链。“十三五”新增装机300万千瓦。

3、推进水电提质扩能。坚持水电开发与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资源综合利用相协调,避免新的大规模淹没损失、大规模移民,重点对现有大型水电站进行扩机提质,适度规划布局抽水蓄能调峰电站。建成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推进凤滩、柘溪水电站增容改造。到2020年,全省水电(不含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达到1767万千瓦。

4、有序发展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供气、成型燃料和液体燃料等。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加快推进燃煤与农林废弃残余物耦合发电,鼓励将生物质发电与供热等相结合,实现生物质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生物质气化和沼气集中供气;积极发展生物质燃料,鼓励开发利用废弃油脂资源和非食用油料资源,鼓励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燃煤。在大中城市和人口大县适当布局垃圾焚烧项目,加快长沙市、衡阳市、益阳市等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80万千瓦,生物质供气利用达12亿立方米/年。

5、稳步推进地热能。根据我省地热能资源特点和用能需求,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因地制宜开展浅层、中深层和深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为南方地区居民供冷供热创造新的模式。积极推进水(地)源热泵技术工程应用,加快建设长沙滨江新城、洋湖垸等可再生能源区域供冷(供热)项目,开展长株潭、岳阳、郴州、衡阳、常德等地可再生能源区域供冷(供热)示范工程。至2020年,全省浅层地温能地热供暖制冷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

6、加快建设绿色能源城市。继续推进湘潭市、株洲市、邵阳市、怀化市4个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加快7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市州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

(六)能源科技装备。按照“清洁低碳、高效智能、经济安全”的发展要求,以风力发电、光伏制造和智能输配电装备为主攻方向,同步推进核电、新能源汽车、中小型水力发电、高端煤机、燃料检测分析装备等板块发展,通过“应用推广一批、示范试验一批、集中攻关一批”,推动我省能源科技装备取得跨越式突破。

1、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以湘电、衡变、共创光伏、兴业太阳能、中电48所等一批骨干企业为依托,加强能源装备的应用推广和引进吸收,巩固提高风机整机及零部件制造、特高压输变电等产业优势,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鼓励省内能源企业“走出去”,创办海外能源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基地,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新的增长点和突破口。

2、推动形成能源产业集聚区。结合区域发展基础和产业特色优势,推动能源装备制造业区域差异发展,形成特色突出、结构合理、产业协同的能源装备制造业布局。在科研资源丰富的长沙打造光伏制造装备和智能电网装备产业集聚区;在电机技术基础较好的湘潭和株洲打造风电装备、传统发电机组辅机、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在石化产业布局的岳阳打造油气能源产业集聚区;在变压器技术基础较好的衡阳打造输配电装备产业集聚区;在煤炭资源相对丰富的娄底打造传统煤机产业集聚地区;在常德、益阳和张家界打造生物质能装备与生物质化工产业基地。

3、加快能源科技创新。瞄准“中国制造2025”重大战略需求和“互联网+智慧能源”的产业发展制高点,制定我省能源装备制造业中长期发展路线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能源装备制造业创新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级能源科技创新平台、国家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加快能源装备技术的科技研发和转化应用,在具有行业领先地位、市场基础良好的领域加快示范推广一批,在具有产业、技术基础和广阔市场前景的领域加快示范试验一批,在具有比较优势和研发支撑能力的领域加快集中攻关一批,在我省有短板且亟待突破完善的领域加快引进吸收一批,带动我省的能源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全面发展。

专栏5:能源装备制造技术和产品重点方向

应用推广

示范试验

集中攻关

风电装备

1、基于“互联网+智慧能源”的风力发电装备智能运维管理技术

2、复合材料大尺寸风电叶片

1、海上5兆瓦直驱型、半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以及2兆瓦以上双馈风电机组

2、2兆瓦以下风机超低风速碳纤维叶片

1、7-10兆瓦以上级超大型直驱轴向磁通环形发电机组

2、2兆瓦以下陆地风机的分段叶片、抗冰冻叶片以及5兆瓦以上海上风机的防湿热盐雾老化叶片

3、2.5兆瓦—3兆瓦水冷/风冷型风电变流器以及5兆瓦以上海上风电配套变流器

太阳能装备

1、光伏制造装备智能成套技术

2、光伏装备智能生产线解决方案

1、晶硅太阳能电池银电极浆料技术

2、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技术

3、碟式太阳能斯特林光热发电技术

1、大型碟式太阳能斯特林光热电站建站技术

2、大规模、高渗透率分布式太阳能并网集成和控制技术

智能输配电

1、1000千伏变压器、±800千伏特高压直流换流变压器、特高压现场组装变压器

2、10千伏-1100千伏电压等级的GIS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3、0.1秒级关口电能表、高精度冲击性负荷电能表、近场通信电能表、防窃电终端等智能化能源计量仪表

4、风力发电机专用绕组电磁线、光伏系统用无卤电缆、核电专用电缆等新型专用电缆

1、110千伏及以上等级立体卷铁心电力变压器、百万机组大容量核电变压器产品、高过载和调容变压器等各种新型变压器产品

2、110千伏及以上等级配电智能防火墙、永磁真空断路器、智能环网柜、光电互感器、智能开关成套电器

1、高电压等级、大容量的立体卷铁心变压器

2、新一代直流输电联网的柔性输电与直流输电变压器

3、智能电网双向计量电能表、非侵入式负荷智能识别装备

4、钠硫电池、全钒液流等新型智能电网储能装备

5、高压与中低压电缆附件、电缆智能监测设备、智能接地终端等产品

其他

1、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装备

2、整装智能化中小型水轮发电机组

3、抽水蓄能机组

4、燃料分析检测及智能化管控设备

1、AP1000以上级别核电站用水泵

2、大倾角薄煤层综采成套技术与装备、小型采煤机组和掘进设备、小型皮带运输设备

1、高端核电机组的新型钛合金泵

2、全电动汽车电池、电机、电控和充电四大关键核心装备以及泡沫镍、锰酸锂等高性能新型储能材料

3、5万千瓦以下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和20万千瓦以下轴流式、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以及100万千瓦以下整装式水轮机

4、天然气船舶动力设备

5、新一代智能型热值、成分等分析设备、干燥设备与制样设备及设备成套

(七)能源体制改革。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进能源领域重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能源市场体系,着力化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矛盾,争取尽快取得突破。

1、稳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坚持整体设计、责任分解、重点突破、试点先行、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稳妥推进。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引入市场竞争,逐步形成竞争充分、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市场体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建相对独立的湖南省电力交易中心;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加强规范自备电厂监督管理,推动自备电厂有序发展。打破行业垄断,推进有效竞争,最终形成“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确保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2、有序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密切跟踪国家改革动向,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油气改革综合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推动油气管道网运分开,促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完善管输价格和成本监审。推进“气化湖南工程”投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在天然气管网项目建设中引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资模式,引导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参与项目投资建设。鼓励国有油气企业工程技术、工程建设和装备制造等业务进行专业化重组,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

3、统筹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实行竞价上网、竞价投入、招标定价等市场形成价格模式,合理运用价格杠杆理顺发供需三方利益关系。探索实施电力、天然气峰谷分时价格、季节价格等灵活价格机制,通过价格机制引导企业削峰填谷,促进企业降低用能成本。继续推进煤电价格联动,实施输配电价改革。对高耗能产业和过剩产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

四、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分析。我国承诺到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到峰值,考虑地区间差别,中部地区宜在2030年前碳排放达到峰值。同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也使得能源项目的资源环境约束日趋收紧,“十三五”期间,环境影响评价将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湖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部分能源项目处在人口稠密、水网发达、生态脆弱等环境相对敏感区域,随着城镇急剧扩张,企业面临生产压力。火电厂的运行会排放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与烟尘。煤炭的生产对矿区的影响主要是土地沉陷。风电项目大多为山地风电场,建设过程中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和噪声污染。光伏组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主要是温室气体、化学废液排放、含氯气体或液体泄漏。电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频磁场、噪声污染和生活污水排放。油气管道建设过程中穿越河流、隧道会对土壤和植被有一定的影响。加大能源项目环保投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完备的环保防控体系已成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由之路。

(二)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工作除了建设环保防控体系外,还应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提高能效、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为重点,努力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发展模式。

1、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按照国家“一挂双控”政策和单位GDP能耗下降的要求,将能源消费总量、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等作为约束性指标,合理设定目标,严格考核督查。切实落实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能源“双控”要求,促进煤炭消费减量化、清洁化。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严格各类新建用能项目节能审批,优化高耗能产业布局,加强重点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商业和民用领域节能工作。

2、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积极推进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双重更替,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节约、高效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快实施“气化湖南工程”,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鼓励发展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有序推进车船“油改气”、工商业“煤改气”,提高天然气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稳步推进电能替代,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提高电能消费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消费比重。

3、加快能源技术创新。新建火电机组必须采用超低排放技术,加快现役电厂烟气除尘和脱硫设施改造,提高运行效率。对火电基地的环保容量做定量评估,以适应资源环境承载力约束。鼓励煤制燃料企业使用低硫燃料,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积极开展二氧化碳捕获、封存和综合利用示范试点,促进低碳技术发展。大力开发和利用煤矸石、煤层气等伴生资源,采取回填等技术缓解煤炭地下水渗透、地表沉陷等问题,做好土地复垦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加强煤炭生产运输环节管理,减少煤尘污染和安全隐患。加强水电开发生态和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流域综合开发,充分发挥水电综合效益。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电运行噪声和电网电磁辐射等区域环境影响。现有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和高耗能企业必须对其污染排放物进行处理,减轻对环境污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统筹衔接。做好省级能源规划与国家规划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强能源总体规划与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的统筹协调。建立规划滚动修编机制,密切关注国家能源政策调整、能源通道建设、省内需求变化、科技创新发展等情况,适时对规划进行滚动修编,调整规划发展目标和重点,提高规划的全局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强化规划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全省能源发展战略研究,完善能源规划制定、实施、评估及监督等管理工作。强化能源规划对能源重点项目布局和建设的引导和约束,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原则上未列入规划的能源项目不得核准。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做好规划实施的协调管理和评估工作,严格建设程序。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在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大对示范工程、示范项目支持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重点向规划内重大项目倾斜。完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机制,统筹采用基金、PPP等多种模式,加大民间资本投入力度。优先保障能源重大项目用地指标,鼓励各市州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扶持政策。

(四)建立预测预警体系。完善能源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制度,建立企业能源消费、温室气体污染物排放等相关统计制度,推动能源管理统计监测平台建设,以及建立健全综合能源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电力、煤炭、天然气、油品等供应管理,建立煤炭、油气供应协调机制,健全能源供应安全的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确保能源安全。强化能源需求的分类监测管理,建立节能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责任制、预测预警机制、信息发布制度和评价考核体系。

(五)完善行业法规标准。加强能源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动风电、太阳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电网、天然气、地热能、生物燃料、能源科技装备等领域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落实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实施节能评估审查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共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标准,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六)突出科技创新支撑。加大能源科技创新投入,推动能源新技术应用,加强能源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加大对能源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的投入。加强能源人才培养,加强省内重点院校能源相关学科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我省对高端能源人才的吸引力。

(七)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加强规划监管,明确各级政府的目标责任,根据规划制定年度计划,细化项目安排,简化项目审批程序。采取过程控制管理,评估各项任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与规划的偏差。建立考核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及时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推动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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