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市缙云县首批“光伏助村”项目验收完毕,其中新建镇八都村光伏电站自7月24日并网以来,一个月时间发电7777度;方溪乡深坑村光伏电站7月5日并网以来,二个月时间发电14501度。这两个村因地处偏远,村集体资源匮乏,增收渠道少,村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的补助收入,2016年经营性收入为零,2017年利用村闲置荒坡地建设的光伏电站,预计年发电6-7万度,收益可达5.5-6.5万元,成了村级经济增收的“钱袋子”,走出了薄弱村转化“阳光路”。
“以前看电表都是付电费,现在这个电表却能收电费了,一个月有近7000元的收入,没想到这块闲置已久的荒坡也能生出钱来。”八都村书记薛小雄高兴的说。在和源村、仁岸村等村光伏电站的光伏板下,大豆和生姜长势良好,农光互补取得双赢,舒洪村、姓王村的光伏电站建在集体屋顶上,不占用土地,实现了利用阳光无地生财。
和八都、深坑村一样挣起阳光钱的村共有20个,其中10个为(2016)省定经济薄弱村。这些村多数集中在偏远山区,绝大部分属于无资源、无资产、无资金的“三无”村,很少具备自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基础条件。根据经济薄弱村的实际,2015年,抓住入选浙江省首批清洁能源示范县的契机,缙云县创新思路谋发展,把新能源发展与壮大集体经济工作相结合,在红锦村开展了“光伏助村”试点,整合资金90万元,建设了100千瓦的光伏电站,2016年电费收入11.31万元。结合试点经验,缙云县于2017年年初启动了“光伏助村”项目,在具有村集体屋顶及荒山、荒坡等安装地点的20个村,每村建设60千瓦的光伏电站,目前已有10个村完成并网,开始发电,按缙云县年约1100个小时的有效光照时间计算,这20个村级光伏电站每年能直接增收近100多万元。
下一步,缙云县将把薄弱村转化工作与“光伏小康工程”统筹结合,整合薄弱村转化、“光伏小康”工程、两山(一类)省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加快进度,抢抓光伏电价“窗口期”,开展“百村抱团、光伏助增”工程,切实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打好消除薄弱村的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