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降成本、平价上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依旧会是
光伏行业的主旋律。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勃华总结我国上半年
光伏产业发展状况时认为:“尽快降低非技术性成本是推动我国光伏平价上网的关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在会议上这样讲到:“以光伏发电为例,几个项目同比国外项目还是成本较高的,包括土地、电网送出、资金高出国际水平、税收、限电、补贴拖欠等,如果把这些非光伏技术成本去除,至少有0.1元/度的下降空间,当然,这只是一个粗略的估算,未来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降成本、减补贴仍将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国家工信部电子信息司电子基础处处长王威伟这样补充:“从2016-2017年组件的价格下降幅度达到了近21%,系统的设备投资成本也下降至5元/瓦。在技术不断演进的过程中,成本快速降低,但是非技术成本上升过快。比如土地成本、人力成本、交易成本上升,很大程度抵消了技术带来的红利。”
什么是光伏行业面临的非技术性成本?
这其中包括土地使用费用、电网接入费用、前期开发费用等等。
在年初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6年版)》(以下简称“路线图”)中明确提出,虽然在光伏电站各项成本中,组件、逆变器等设备成本仍有一定下降空间,但电缆、建安等成本下降空间不大。若能有效降低土地、电网接入以及项目前期开发费用等非技术成本,至2020年电站系统投资可有望下降至5元/W以下。
如果说去年,光伏产业是在“领跑者”的带领下,快步跑进技术致胜的年代,那么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有关于非技术性成本的讨论将会光伏人需要攻克的又一大关卡。
麻烦的是,这一道关卡并不是企业独自提高技术水平就能够迈过的。
华夏能源网在一段时间内,搜集了一些有关于降低光伏非技术性成本的看法,整理如下。
地方政府需要承担很大责任
梁志鹏在“十一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上表示:“我们的技术成本在下降,但是非技术成本在上升。土地有上涨的趋势,一些地方政府支持的措施在减弱,甚至使得一些无须有的成本增加进来。如给可再生能源项目分摊一些费用,收取资源费等,这些成本必须降下来。”
华夏能源网(微信号:hxny100)记者采访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宝申,他认为:“光伏的‘非技术成本’主要是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造成的,部分是电力公司造成的,都是可以削减的,目前对光伏成本影响确实较大。即使现在大力推广的光伏扶贫,由于把电价的收入款用于扶贫,事实上也造成了光伏发电成本的增加。我们把清洁能源转型视为国家能源战略,视为利于子孙后代的功业,各利益相关方不能把光伏看着唐僧肉,应该给予支持和便利,这会极大降低光伏发电成本。”
隆基乐叶董事长助理王英歌对记者说道:“光伏用地方面,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应明确土地性质,统一制定土地税费,制定具体的土地费用标准;找到解决补贴缺口的办法,减少补贴资金巨大缺口;否则国家的补贴缺口现在是几百万,将来可能会达到千万资金;开发银行或商业银行,应该对光伏等绿色能源制定一些贷款,加大对新能源的金融政策支持;对于外线建设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强力严格支持,积极落实。”
送出工程究竟该由谁来建?
梁志鹏在第十一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发表演讲表示,可再生能源项目送出工程应该由电网来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送出工程应该由电网公司来建设,但是很多地方是由新能源企业在建。按照光伏的成本,每瓦0.5元左右,加到光伏项目上来了,这个必须取消。在今年组织的光伏领跑基地里首先要实现这一步,要把送出工程的建设要交给电网公司建,我们在下面组织的基地里将首先落实。”
华夏能源网读者认为,新能源建设必须在考虑电网的消纳和送出基础上有序建设。
“新能源发电送出工程必须由电网公司建设,电网公司能否执行又是一个不确定因素。国际国内都有高比例新能源渗透造成电网事故,电网公司注重的是电网安全运行。新能源发电就地难以消纳又送不出,新建工程,电网公司能自找麻烦建设送出工程吗?新能源建设必须有序投入,应该在电网能够消纳和送出的基础上;也必须是电网安全技术能够解决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的基础上,高比例新能源渗透有很多电网安全技术必须逐步解决,才能有序合理投入新能源比例。”
另一位读者认为,远离符合中心的发电企业应自己承担接入成本。
“远离负荷中心的发电企业,应该自己承担接入成本。电网投资的接入成本计入输配电价,等同于等同于全体用户分摊,不见得合理。可再生能源项目负担减轻了,但输配电价却被不合理的推高。对于远离负荷中心但是属于资源中心的接线,应该专门出输配电价(接入电价),不能共用输配成本,这样才符合公平负担原则。”
土地问题突出
今年两会,32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签名并提交《关于理顺光伏项目用地管理、土地税费等相关问题的建议》的提案,表示“用地方面的问题已成为制约光伏发电项目推进的主要障碍,建议理顺光伏电站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 光伏项目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一方面各地方建设用地指标有限,不可能大面积用于光伏项目;另一 方面,依据《国土资发[2006]307号》文件规定,光伏发电属工业项目,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60元/平方米,即4万元/亩。如果照此对光伏阵列面积征收,会极大影响光伏发电项目收益率。会严重阻碍光伏产业平价上网的趋势和速度,形成负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应。”
光伏电站设计师王淑娟撰文《指标?消纳?资源?补贴?土地?哪个是掣肘光伏发展的因素?》中表示:“(光伏)装机量少的地方,都是土地最贵的地方。土地/屋顶成本,已经成为目前掣肘光伏投资最重要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