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指出,包括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一律为最低信用等级,且2年内不受理其升级申请。这些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严重虚报、伪冒经营、恶意竞争、合同诈骗等。以下为通知及办法原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能源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活动,我局制定了《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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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