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9号),要求各省上报光伏扶贫的指标。
细心的人会发现,光伏扶贫的规模将远超2016年规划的规模。
一、新旧光伏扶贫文件的差异
1、旧文件的规定
2016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该文件,
在2020年之前,要在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kW左右;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kW左右。
上述对光伏扶贫规模影响的有两个因素:
1)扶贫范围为16省471个县
2)单户规模为5kW~25kW
以此计算,200万户的总装机容量达到10GW~50GW。2015、2016年分别下发了1.5GW和5.2GW的规模指标,解决了105.6万户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还剩余94.4万户。2017~2020,大约还剩5~25GW的空间。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光伏扶贫的规模将远高于当初预期的规模。
2、新文件的规定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光伏扶贫的范围被扩大了,主要基于两个理由:
1)光伏扶贫的指标不仅仅发给16省471个县。
2016年下发的指标中,山东、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6个省份,并不在“16省471县”之内!但仍然有大量的光伏扶贫指标。
如2016年山东就有1GW的光伏扶贫指标,2017年有0.5GW的光伏扶贫指标。这1.5GW就是在471个县之外的。
可见,光伏扶贫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了灵活的纠偏。目标更多针对全国范围内的贫困人口,而不是局限于471县。
2)单户的规模扩大
之前规划以户用为主,每户3kW;然而,在实际落实中,发现户用有诸多问题。因此,在新发的意见中,是以“村级电站”和“集中电站”为主;“村级电站”每户对应5~7kW,“集中电站”每户对应25~30kW。
可见,单户规模都超过当初预期。
二、光伏扶贫实际规模有多大?
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称:“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6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4335万人。”
如果按照3人/户考虑,则2017~2020年还存在1445万户贫困人口!
光伏扶贫作为一种一次投入,25年有收益的扶贫方式能够有效脱贫,并避免重新返贫,因此,广受各地政府的喜爱。
假设1445万户中,若有十分之一的贫困户,依靠光伏扶贫的方式进行脱贫,即144.5万户(略高于当初预计的户数)。
若按照40%“村级电站”、60%“集中电站”考虑(2016年指标的比例),则2017~2020年的光伏扶贫总规模将达到25~30GW。平均每年有6~7.5GW的体量。
实际上,未来4年通过光伏扶贫解决脱贫问题的贫困户将超过144.5万户,估计每年应该有8GW的量。
考虑到未来成本的下降,按照6元/W考虑,每年光伏扶贫将带来480亿元的市场份额。
三、结语
2017~2020年,光伏扶贫预计每年有8GW的规模,远超当初预期。
可以预见,未来的光伏市场将呈现“四足鼎立”的局面:
1)光伏扶贫(含分布式、集中电站):8GW/年(3+5)
2)工商业分布式 、户用(不含光伏扶贫):8GW/年
3)领跑者项目:8GW/年
4)普通地面电站:10GW/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