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能源局《关于对光伏发电项目开展核查摸底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组织企业出具并网承诺函的紧急通知》要求,已列入并网计划项目应于6月30日前建成并网,未并网项目(并网指标)将进行调减。经省级电网公司确认,现对未按要求并网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标)予以调减,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6月30日前,列入并网计划、未如期并网的项目,保留4兆瓦并网计划指标,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其余部分全部调减。涉及项目7个、调减规模106.5兆瓦(附件1)。
二、6月30日前,列入并网计划、已并网,但实际并网规模小于已安排并网计划规模的,调减未并网部分指标。涉及项目15个、调减规模84兆瓦(附件2)。
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至7月15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如实向河北省能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1—88600512
附件:1. 未足额并网项目情况表.docx
2. 未并网项目情况表.docx
河北省能源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