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能源局发文公布了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共23个项目。
本次发文明确,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设计的光伏发电、风电、储能等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在地方政府备案。
特别指出:“示范工程优先纳入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和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改革及清洁供暖试点"
同时北京、山西、内蒙、江苏、安徽、山东等都参照执行。
正文:
日期:2017-07-04 来源:能源局
2017年2月,能源局发文公布了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共23个项目。
本次发文明确,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设计的光伏发电、风电、储能等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在地方政府备案。
特别指出:“示范工程优先纳入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和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改革及清洁供暖试点"
同时北京、山西、内蒙、江苏、安徽、山东等都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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