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5〕043号)和《义乌市居民光伏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报细则》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居民光伏项目市级财政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为2016年7月1日之前完成并网的居民光伏项目建设业主。
二、申报资料
光伏安装企业完成申报资料汇总后,于本月20日前报送项目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市供电公司负责对资料进行初审。
1、居民申报资料:
(1)义乌市光伏发电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材料;
(3)供电局装机容量等证明;
(4)项目单位千瓦装机容量年发电量小于1000度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5)审核装机容量所需其他的支撑性材料。
2、光伏公司付款依据资料:
(1)居民收条,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流水。
联系人:楼佳韵(经信委)联系方式:85526771、85533800
骆光跃(供电公司)联系方式:81563160、81563296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