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关于全资子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 2017-06-16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7-5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下属太阳能
电站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6年8月25日,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益典弘”)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兴义市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义中弘”)首次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融资期限为5年。租赁期满后,兴义中弘以人民币1,000元名义价款留购相关设备。(公告编号:2016-49)
随着兴义中弘太阳能电站项目建设投入规模地不断扩大,公司拟再次与远东租赁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融资期限为5年。租赁期满后,兴义中弘以人民币1,000元名义价款留购相关设备。
《关于全资子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兴义中弘经营层签署与该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文件。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远东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楼02-04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5、注册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7、主营业务:
(一)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印刷设备、教育/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机械、电器、电气、仪器、仪表、(以上包括单机及技术成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等机械设备及附带软件、技术(有相关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及房地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
(二)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软件、技术;租赁财产处置业务;
(三)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子仪器、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医疗设备、印刷设备等租赁业务;租赁财产买卖。
(四)租赁交易、融资、投资、管理等各类管理咨询服务。
(五)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
(六)经商务部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太阳能发电系统集合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通过售后回租的模式自主选择。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兴义中弘
4、所在地:兴义市清水河开发区金星村发大
5、资产价值:上述交易标的的账面净值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
3、租赁利率:租赁利率5.5575%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租赁期限:5年,自起租日起算
6、租金收取方式:按季度还本付息,共20期
7、租赁担保:公司及南京益典弘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南京益典弘将持有的兴义中弘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质押给远东租赁等方式。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太阳能电站建设作为未来业务拓展的方向,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的融资能力,借助金融支持为电站业务拓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兴义中弘对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