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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GW多晶硅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乌海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日期:2017-06-13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17
06/1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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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太阳能 多晶硅 光伏产业 太阳能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4.660, 0.00, 0.00%)        公告编号:临2017-018

债券代码:136788         债券简称:16京运01

债券代码:136814         债券简称:16京运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5GW 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0 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项目建设用时约36个月,具体开工建设时间尚未确定,对公司2017年业绩无重大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约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该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5日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乌海市政府”)签署了《乌海京运通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乌海市建设设计产能达到5GW/年的以生产高效太阳能多晶硅及单晶硅材料为主的产业园区达成合作意向。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乌海市政府不属于关联方,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乙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京运通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3、总投资概算:约30亿元人民币。

4、建设周期:约36个月。

(二)项目选址与投资建设运营主体

本项目选址为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区,乙方将在选址所在地注册独立核算

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

(三)甲方责任

1、项目的厂房和配套建筑设施,由甲方按照乙方设计和进度要求实施建设,经乙方项目公司选择的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第三方工程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后交付给乙方项目公司使用。

2、甲方负责落实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各项优惠政策,同时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给予本项目各方面支持。

3、甲方承诺全力做好项目跟踪服务,依法协助乙方及时协调相关行政手续,以保证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和正常投产经营。

4、甲方对乙方新落户项目及其配套供应商投资项目将按照产业类型和项目投资情况给予优先扶持。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承诺在协议签订后注册子公司,作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主体。

2、乙方按照项目合作内容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时投产。

3、乙方承诺按照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手续办理环评等所需审批事项。项目建成后须依法经营、纳税,涉及需经行政审批或核准的经营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年排放总量按照项目环评报告批复执行。

4、乙方如有其它相关新的投资项目,在综合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落户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区。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项目公司从事国家禁止和违法经营活动的,或擅自改变该宗土地用途的,可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相关承诺义务的,造成该项目无法正常落地及产生经济损失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其他

1、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尽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生效以后,因国家与内蒙古自治区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应按照新出台的文件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变更相关的条款。双方均不因上述原因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乌海市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该项投资有利于公司借乌海市政府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抓住硅材料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硅材料市场份额。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签约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鉴于该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六、备查文件

《乌海京运通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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