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光伏扶贫,村民把电销售给南方电网每年收入可达3000元以上,并且可以连续收益20年。”这是记者从2017“七彩云南·全国媒体走进怒江”活动现场了解到的信息。
来到怒江州兰坪县金顶镇福坪村,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规模庞大的光伏太阳能发电系统。福坪村地处高寒山区,土地贫瘠、壮劳动力外出打工,贫困面广,同时当地每年光照时长达1800小时—2000小时以上。作为全省光伏扶贫项目试点县之一,兰坪县于2016年2月引入两家光伏企业在福坪村发展光伏农业项目,并于2016年6月30日完成一期工程并网发电。
“光伏农业项目不仅把闲置的荒地利用起来,同时还为农户带来土地流转资金、务工工资两份收入,实现贫困群众增收的目的。”据了解,福坪村两家落地企业共流转土地2700余亩建设光伏地面电站,以500元(荒地)、800元(常耕地)/亩/年的价格向当地农户租用土地20年以上,土地流转租金以五年为区间进行8%递增。除集中建设扶贫光伏地面电站外,兰坪县还在金顶镇大龙、福坪、金龙三个行政村实施了300户分布式入户扶贫光伏系统项目,总投资900万元。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政府补助19500元,农户无息贷款1万元,农户自筹500元在庭院中安装价值3万元的光伏发电装置。安装完成后,每天可发电10度-20度,并入南方电网后每户每年可增加3000-4000元电费收入,预计3年即可还清银行贷款,此后每年的发电收入归农民所有。
从技术上讲,福坪村光伏农业发电已投产项目,年均发电量达3822万千瓦时,按照常规每度电节约标准煤0.34千克计算,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30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3000吨,年均发电收入预计35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