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平定县锁簧镇5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招标(一期场区道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平定县锁簧镇
二、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主要指标 招标文件价格(元) 备注
1 F13001415GZ01SB007-120540000001 建筑工程施工 1.00000 本工程为平定县锁簧镇50MWp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MWp)光伏场区道路施工,道路长度为6321.781米,路宽4米。(详见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本工程设计的 14-N0021S-Z0101施工图)。 2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
1 建筑工程施工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1%)。具有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至2017年完成不少于2个5公里以上的道路施工业绩(提供合同业绩主要内容复印件,若是山区道路业绩,需额外提供山区道路证明文件)。
2 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 投标方应提供令招标方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0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安全认证证书、近三年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2)投标方曾获得各类资信文件资料(复印件)(包括承建工程曾获得过的优质工程证书、曾获得优质施工企业或用户满意施工企业或工程施工放心企业称号的证明、曾获得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证书、拟推荐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承担过的与本招标相近规模工程项目)。
3)投标方在近5年完成与本合同工程同等级规模或相近项目的业绩、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以及近五年质量回访记录。
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5)投标单位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6)投标单位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7)具有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的能力情况。
8)本工程项目管理采用PAP工程管理信息系统、P3E/C项目管理软件,投标单位必须承诺拥有使用上述软件的能力,并根据招标人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具体要求,负责PAP、P3E/C管理软件中部分功能模块的数据录入和日常维护,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
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3月8日至 2017年3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