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蒲城县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分东西两部分,包括安装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升压等电气一次设备;敷设电力、控制及通讯电缆;配套建设管理用房等建筑工程。共划分为十六个施工和一个监理标项,分别进行招标。
施工Ⅰ标项:在荆姚镇的渡米村和吴家寨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25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
施工Ⅱ标项:在尧山镇的草地村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21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
施工Ⅲ标项:在兴镇的九龙村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12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
施工Ⅳ标项:在党睦镇的吝家村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12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
施工Ⅴ标项:在孙镇的东陈村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21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
施工Ⅵ标项:在椿林镇的山西和五中村分别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29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其中山西村1800KWp、五中村1100KWp)。
施工Ⅶ标项:在桥陵镇的后泉村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8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
施工Ⅷ标项:在洛滨镇的洛西村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12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
施工Ⅸ标项:在罕井镇的弥家村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10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
施工Ⅹ标项:在高阳镇的伏头村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8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
施工Ⅺ标项:在龙池镇的屈家村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9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
施工Ⅻ标项:在苏坊镇的苏坊村和城南办的太平村分别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34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其中苏坊镇的苏坊村1300KWp、城南办的太平村2100KWp)。
施工ⅩⅢ标项:在永丰镇的坞坭村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15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
施工ⅩⅣ标项:在陈庄镇的西陈村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15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
施工ⅩⅤ标项:在龙阳镇的小寨村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10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
施工ⅩⅥ标项:在桥陵镇的联兴村建设峰值总功率不低于1500KWp地面式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发电项目。
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蒲城县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齐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7年3月6~10日,每日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一套,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就其中一个标项申请投标)
4.2 招标文件2000元/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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