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光伏发电产业在全国蓬勃发展,作为老工业基地——东北一直以来给人的印象是能源消费结构单一。然而,东北各界人士早已预见能源转型乃大趋势,并积极行动起来。2016年随着三峡新能源在吉林单体100MW光伏电站并网,一举改变了东北光伏产业发展缓慢的传闻!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显示,2016年全年吉林新增光伏并网490MW、辽宁新增360MW、黑龙江新增150MW。合计三省2016年新增1GW。
政策支持:
此外,2016年11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发〔2016〕62号文件。《意见》指出,未来将在东北地区研究建设新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制定东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扩大电能替代试点范围,全面实施风电清洁供暖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光伏暖民示范工程。在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中对东北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支持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高东北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比例。
未来发展
日前,在第二届光伏电站设计与设备选型研讨会上,中国电建吉林电力勘测设计院就东北地区的光伏发展趋势做了详细介绍,包括资源情况,领跑者申报以及光伏扶贫等。
东北地区光伏领跑者申报情况详解
齐齐哈尔市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组织申报):打造百万光伏领跑者基地。
黑龙江省四煤城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组织申报):利用鸡西、双鸭山、鹤岗三个煤炭资源型城市的采煤沉陷区、采矿回填区以及未利用土地、河道滩涂地、水库水面等综合开发光伏电站,规划场址37个,总规划容量310千瓦。
大庆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大庆市属于国家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通过规划风电、光伏发电、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着力推进科技进步,着力加快规模化开发应用,着力打造可再生能源产业链,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改革试验区,可再生能源国际先进技术应用引领产业发展先导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哈长城市群可再生能源发展创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城市转型升级发展典型区,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白城市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组织申报):白城市属于国家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在白城市全域范围内,拟利用盐碱地,属于未利用地,运用先进光伏发电技术,通过“光伏+”形式,建设光伏领跑者基地,不断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实现土地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总装机容量290万千瓦。其中,一期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建设时间2017年,投产时间2018年,剩余装机容量后续建设。
松原市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拟申报):松原市属于国家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拟利用松原市油田闲置地,建设光伏领跑者基地,实现油田闲置地价值,促进土地综合利用,对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该规划刚起步,你规划容量5GW。
抚顺市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组织申报):抚顺市国家太阳能资源三类地区。拟利用抚顺市采煤沉陷区和煤矸石场等土地,建设总装机容量为50万千瓦的光伏领跑者基地,实现土地综合利用,解决采煤沉陷区部分土地闲置问题,帮助采煤沉陷区实现能源利用方式转型。
(1)黑龙江省太阳能资源条件
黑龙江省年太阳总辐射量基本在4000——5100MJ/m2之间,其总辐射的空间分布趋势为西南部太阳总辐射值最大,中东部和北部地区太阳总辐射相对较少。齐齐哈尔、大庆、绥化以及黑河、哈尔滨的部分地区年太阳总辐射值最大,在4800MJ/m2以上,其中,齐齐哈尔和泰来县太阳总辐射在5000MJ/m2以上,大兴安岭大部分地区、伊春和东部地区太阳总辐射低于4600MJ/m2,其他地区太阳能总辐射在4600——4800MJ/m2。
(2)吉林省太阳能资源条件
吉林省太阳能年均辐射量5052MJ/m2,全省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00—3000h,太阳能资源总体属二类地区。吉林省地面光伏电站潜在开发容量为9600万千瓦,可装机容量约为3100万千瓦,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可开发容量约为300万千瓦以上。
(3)辽宁省太阳能资源条件
辽宁省属于国家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年平均辐射量大于5000MJ/m2,年日照小时数超过2200h,除东部山区外,总体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表现为西多东少,南北高于东部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