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商洛市发改委就网友在《市长留言台》咨询光伏电网连网项目作出回复。具体回复如下:
网友“仰望^o^辉煌”留言:
我是丹凤县农村一户贫困户,请问一下扶贫攻坚项目还有没有光伏电网连网项目指标?急盼!!!
商洛市发改委回复:
首先,感谢您的留言。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6]1629号)文件,自2017年1月1日起,光伏电站项目备案权限下放至各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其中屋顶(不含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发改部门备案的光伏电站(含分布式地面电站)项目,在开工前,须通过参与全省光伏电站竞争性比选,项目获得纳入全省光伏电站建设年度实施方案资格后,建成并网的项目将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资格(注:既您提到的项目指标)。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如果你计划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含分布式地面电站和农业大棚光伏电站),则需要参照上述政策,参与竞争性比选。如果你计划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则暂不参与竞争性比选,项目建成并网并按要求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后,即可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助资格。
请你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及自身实际,决定建设何种类型的光伏电站。同时,由于国家光伏政策尚在不断调整中,请你注意关注国、省能源局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相关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