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关于暂停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以加强光伏电站管理,推动光伏项目有序建设。
通知称,鉴于全国光伏电站先建先得指标存在缺口较大,加上国家电价等宏观政策正在酝酿调整中,为推动合肥市光伏资源的有序利用,暂停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包括2万千瓦规模项目的备案工作,待国家政策明朗,并完成电网消纳能力研究报告后恢复项目备案。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发改、供电等相关单位要抓紧对建设条件不落实和无电源接入点的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已备案的各类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进行清理;组织编制本地电网消纳能力研究报告,并按照审查确认后的接纳规模开展光伏电站2016~2018年建设计划编制工作,以三年建设计划作为项目备案依据,对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