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为总结光伏电站先建先得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问题挑战,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安徽省先建先得光伏电站建设形势分析报告》,下午全文。
按: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光伏电站先建先得管理工作,我局对全省先建先得光伏电站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形成了《我省先建先得光伏电站建设形势分析报告》,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市有关部门和投资企业参考。请各有关市高度重视先建先得光伏电站建设遇到的挑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项目备案管理,有效控制项目备案规模,引导投资企业合理投资,共同营造光伏电站投资建设环境,促进我省光伏电站持续健康发展。
2014年以来,我省探索采用先建先得方式管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经过2年多的实践,这种配置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企业积极性,对加快全省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挑战和问题,特别是今年又面临的竞价压力,将对我省继续推进先建先得项目建设产生重大影响。
一、建设情况
初步统计,截止2016年8月底,全省已备案20兆瓦及以下先建先得光伏电站项目344个,装机6622兆瓦。其中,并网项目66个,装机1304兆瓦,占全省并网光伏电站装机54%;在建项目64个、装机1250兆瓦。并网项目中,有53个项目、装机1024兆瓦确认了光伏电站规模指标,约占已建成并网装机规模的80%。
从项目备案情况看,合肥、淮南等2市备案规模超过1000兆瓦,宿州、阜阳和滁州等3市备案规模超过500兆瓦,前5个市合计备案规模4124兆瓦、占全省备案总规模比重超过60%。
从项目并网情况看,合肥市并网规模超过500兆瓦、居首位,宿州、阜阳等2市并网规模超过100兆瓦,前5个市合计并网规模1185兆瓦、占全省并网总规模比重超过90%。
从项目在建情况看,淮南、合肥等2市开工在建规模超过200兆瓦,宿州、阜阳和滁州等3市在建规模超过100兆瓦,前5个市合计开工规模930兆瓦、占全省在建总规模比重超过70%。
预计到2016年底,未落实规模指标的先建先得光伏电站并网装机规模将达600兆瓦以上。
安徽省先建先得光伏电站统计一览表
(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二、面临形势
从全国形势看,当前光伏电站建设发展迅猛,产业资本密集涌入,市场形势变化较快,国家电价等宏观政策正在酝酿调整,有望近期推出。总的来看,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压力:
(一)光伏投资成本下降明显,市场无序竞争和投资盲目性不断增大。“630”抢装潮过后,光伏组件成本一路下跌,已从今年初的3.6元/瓦下降到3元/瓦左右,降幅超过20%。在当前电价尚未下调的情况下,光伏电站投资收益率较高,大量社会资本正不断涌入该投资领域,有可能引发无序竞争。一旦国家规模指标和电价补贴等宏观管理政策收紧,大量的先建先得电站可能无法获得预期的年度规模指标,从而不能享受原设计的标杆电价,将导致项目预期收益大幅度下降。
(二)光伏电价下调预期较大,光伏电站投资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据报道,国家用于补贴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存在550-600亿元的缺口。由于近期光伏投资成本下降明显,国家将下调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我省所处国家第3类地区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将调整为0.75元/千瓦时,比之前0.98元/千瓦时下降近四分之一,如此大的下降幅度将严重影响光伏电站的收益率。
(三)国家引导开展竞争性配置规模,各方竞相下降电价成为新一轮隐患。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主要鼓励采用竞争方式配置项目,并将上网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引导各地在国家标杆电价的基础上继续下降电价,同时采取领跑技术基地单列规模的形式,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成本及电价下降。2016年以来,为获得各地的配置规模,光伏电站投资企业均不同程度的主动下降了上网电价,尤其国家批复的光伏领跑者基地为甚。由于未来市场空间和标杆电价的不确定,中标最低电价不断刷新记录,有的下降幅度达30%以上,这将更加坚定国家采取电价竞争配置的政策措施。
综上所述,解决先建先得项目建设过多过快和规模指标严重不足的矛盾,是当前面临的重大挑战。此外,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国家追加规模指标必须采取竞争电价方式配置,也将进一步加大先建先得项目的风险。
三、意见建议
要推进我省光伏电站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应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和形势判断,强化光伏电站规划管理,有效控制备案规模,及时发布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理性参与光伏电站投资。
(一)进一步强化项目备案管理。各市发展改革委要综合考虑已备案光伏电站项目规模,组织市供电公司编制本地光伏电站电网接纳能力研究报告,按照审查确认后的接纳规模开展各市光伏电站2016-2018年建设计划编制工作。以三年建设计划作为项目备案依据,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备案项目应及时清理。合肥、淮南、宿州、阜阳、六安和滁州等备案规模较大的市,在未确认电网接纳能力前应暂停备案20兆瓦及以下的光伏电站项目。
(二)调整规范规模指标分配方式。先建先得规模指标分配实行备选目录和确认目录2个目录管理,备选目录作为项目办理并网依据,确认目录作为指标分配依据。为确保列入先建先得备选目录内项目尽早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将申请进入备选目录条件提高为完成光伏电池组件铺装50%以上。为保证国家建设规模分配与项目装机规模一致性,将确认先建先得规模指标依据调整为按照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同时在此范围内按国家要求采取竞价方式落实规模指标。
(三)积极引导企业理性投资。各市发展改革委应关注国家光伏发电补贴缺口和补贴方式改革等方面信息,以及全省先建先得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在建、并网信息和规模指标确认信息。加大对有关投资企业的光伏电价调整、竞价配置规模政策宣传和全省先建先得规模指标缺口现状的信息和风险告知工作,主动引导企业合理分析项目投资风险,理性投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