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获得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珈伟股份”)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新能源”)的通知,其下属公司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已收到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二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淮发改投资备[2016]21号)。
投资开发和运营光伏电站为公司现阶段的主要业务目标,该项目的备案成功对于公司后续光伏电站的开发和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目前,上述项目尚未施工建设,如未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宜可能因客观因素的变化而产生偏差,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