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灌南县光伏扶贫屋顶电站建设项目安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207241608249901-BD-001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7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2016年度灌南县光伏扶贫屋顶电站建设项目安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项目审批: 灌扶办【2016】13号
3、招标人:灌南县兴民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上级扶贫资金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规模及地点:
序号村名可实施面积拟安装电板投资预算年收益备注
(M2)(kw)(万元)(万元)
1张店镇小圈村230025020025
2张店镇腰庄村25025202.5
3李集乡新民村150015012015
4北陈集镇港嘴村300025020025
5北陈集镇上淋村50050405
6百禄镇中心企业园540025020025
7新安镇宋集村50050405
8田楼镇中小企业园155022518020
9三口镇何庄村100050405
合计:1600013001040127.5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甲方具备施工条件时,通知乙方开始施工120日历天内,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及并网发电(包含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勘察设计、施工、并网发电、验收等全过程)。
3、招标范围包括:编制项目立项报告(立项报告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及环评等,如投标人不具备编制能力,可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勘察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及相关工具、材料)、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负责对建筑物、设备及材料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等,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并网发电后5年的免费运行与维护(全保)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规划、勘察(含地形测量)。
(2)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设计。
(3)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采购,所有设备仓储、接卸货(二次倒运,如果有)、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试运行、预验收、达产达标考核等。
(4)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5)项目建设期工程保险和劳动保险。
(6)负责按发包人的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负责相关费用。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防雷、质监、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网安评、计量系统、当地电力公司送电前的验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档案验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电力工程施工企业:
(1)企业: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合格B类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即投标申请人满足招标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条件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以下属于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证明、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按以下要求提供: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不良行为(时间为2015年 11 月8 日至2016年 11 月7日)、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时间为2015年 11 月8日至2016年 11月7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4.3.2款)。注: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对列入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按文件规定处理。资格审查的过程中,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中的“失信信息”栏系统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尚未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投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采用承包商(投标人)名录管理方式的,还可以永久性地将其从名录中取消。
(4)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审查时评委将通过社保机构网络平台对投标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社保证明进行查验复核。(注: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
(5)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但是资格审查所需有关原件证书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时间、地点
(1)本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ztb.gov.cn/TPFront)”同时发布。
(2) 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 2016 年 10月 17 日至 2016 年 10 月24 日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ztb.gov.cn/TPFront)进行招标文件购买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从网上自行下载(成功支付费用后)。购买完成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3)电子标书制作:本工程招标文件采用国泰新点软件制作,请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从QQ群242454657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用低版本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会有问题。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陈超:18601131457 黄贵松15896100880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楼422室(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
六、招标文件中相关事项说明: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七、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纸质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以确保开标时正常解密。在开标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特别说明:未及时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强制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开标时如果解密失败,可以导入光盘上的非加密文件(nJSTF格式)作为补救。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5)对于不同载体的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及认定顺序为网上投标、备用光盘,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网上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均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6)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集中办公区行政审批中心4楼404室)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会导致投标人无法进场交易。
(7)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无须再提供书面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除外),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务必完成诚信库的完善工作,投标文件里的“资料审查模块”里相关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投标单位应认真对待并及时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上传的扫描件需清晰、完整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附: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连云港地区)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软件 孙 科 15151591813
黄桂松 18961379523
注:江苏CA已在本地设点办理,地址:连云港市审批中心新址(新政务中心 凌州东路9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莉莉 18005133017。
八、其他说明: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兴民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中路地址: 灌南县住房和建设局4楼
联系人: 相科长
联系人: 潘国玮
电话:0518-83691531电 话: 0518-83281172
十、备注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变更说明等,将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请投标单位于开标前每天自行关注并自行下载,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