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省能源局在武汉组织召开了光伏电站建设管理工作情况通报会。董宏彬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和相关光伏投资企业负责同志参会。会议通报了湖北省2016年光伏电站规模指标竞争性分配工作、光伏电站备案管理方式调整的有关要求以及下步工作的初步考虑。
会议通报,国家下达湖北省的2016年度60万千瓦的光伏电站指标除去保障以往备案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项目外,剩余规模指标采取竞争方式分配,并将上网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之一。从即日起,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湖北省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由市州发改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项目备案服务,并及时上报省能源局。企业根据省能源局发布的项目信息,自主决策是否开展建设工作。关于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光伏电站规模指标管理工作,省能源局将按照国家的通知要求,根据省内光伏项目建设进展,及时通报情况,引导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董宏彬副局长指出,当前湖北省光伏建设规模指标少与企业建设积极性高的矛盾十分突出。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竞争性分配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倒卖指标。董局长要求,获得建设指标的企业需严格按照承诺的时间节点的要求开展建设,省能源局将适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指标分配的调整。湖北省建设光伏项目的企业,必须采用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的相关产品,否则将取消该项目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资格。市州发改部门要按照要求,承接好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工作。
下一步,省能源局将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湖北省光伏项目管理,督促企业有序推进光伏电站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