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柴胡店镇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光伏发电
二、采购项目编号:TZZFCG-2016-143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控制价:
1.采购内容:项目建设具体地点为柴胡店镇境内,建设功率为80千瓦的光伏发电站,建设面积约1000平方米。
2.预算控制价:64.4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 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必须是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本项目要求;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5、取得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许可证书。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09月27日至2016年10月08日(8:30至12:0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1)滕州市北辛路翔宇经典写字楼A幢7层;
(2)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辛中路2600号)四楼财政局窗口;
3.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4.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机电安装工程资质证书副本③承装(修)许可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项目经理建造师证⑥项目经理B证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上午08时 30分至 2016年10月14日09 时 30 分
2.地点: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滕州市柴胡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滕州市柴胡店镇驻地
联系人: 张令伟 联系方式:13793724396
2.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
联系人: 徐鹏 段成菊 电话: 0632-5800069
地址:滕州市北辛路翔宇国际写字楼A-07 邮箱:sdtl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