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M118-HSZJSGJL-2016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一期工程专家高管生活区项目绿化工程项目,已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呼开经发(2015)65号,招标人为呼和浩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一期工程专家高管生活区项目绿化工程项目。
2.招标内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一期工程专家高管生活区项目绿化工程。(具体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沙尔沁工业园区内,南至光伏小镇金融服务区,北至纬十三街,西至规划路,东至沙尔沁东路。
4.投资额:约1813.6650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全过程监理;
6.计划工期: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2月31日。
7.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划分。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企业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
3.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中级(含)以上园林工程师,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二)监理单位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3.拟派监理工程师须为本企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09月08日至2016年9月14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东街13号)。
3.报名资料:
施工单位:
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的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本人到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pagebreak](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有);
(7)园林工程师证书;
(8)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监理单位:
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的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总监理注册资格证书;
(7)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注:1、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前来报名,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2、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外地企业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备案,网上既可以查询;
五、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9月 18 日至2016年 9月 22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东街13号)。
3.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mg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科技楼2楼
联系人:候民新
联系电话:0471-520670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东街13号
联系人:范 婷
联系电话:18147388366
招标人:呼和浩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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