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下发《关于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将光伏发电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在全国,“十三五”时期光伏扶贫工程规划总规模将达15GW。
《意见》提出了三种光伏扶贫建设模式:一是利用贫困村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500千瓦以下的村级小型光伏电站;二是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闲地,根据其家庭状况和安装条件,安装5千瓦以下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收益归贫困户所有;三是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农业空闲棚顶等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土地租金、投资入股等收益统筹用于贫困村或贫困户脱贫。
目前,包括湖南、甘肃、山东、重庆、河北、江西、青海、陕西在内的多个省、直辖市,均已出台光伏扶贫相关政策。而在被纳入国家级光伏扶贫工程重点实施范围的471个县,光伏扶贫工作已陆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