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盘后,正信光电发布公告称,因存在拖欠货款纠纷,公司于8月16日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明冠新材”)告上法庭。
正信光电表示,公司作为原告与被告明冠新材分别于2014年12月期间、2015年12月期间签订两份《采购合同》及2014年12月期间、2015年12月期间签订的两份《组件销售合同》,另外2015年12月就2014年12月签署的组件销售合同补签了《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双方以抵扣货款方式互相向对方销售各自的产品。其中明冠新材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正信光电产品为太阳能电池组件。
正信光电表示,按照组件销售合同的约定,明冠新材应于2016年7月30日前以现金方式付清原告尚未抵扣的货款,但被告至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案件中涉及拖欠货款金额为5534.98万元。
另外,在8月1日,正信光电作为被告,已经被明冠新材告上法庭。明冠新材表示,公司向正信光电提供了合格的产品,但正信光电却向自己提供了大批量的不合格产品,经明冠新材的客户提货前测试及自测,发现被告组件存在普遍的隐裂问题,并表示该质量问题将造成组件功率衰减、出现热斑、碎片等,会直接影响组件性能。
明冠新材称,多次与正信光电交涉产品质量问题,但对方对此不予积极理会。在明冠新材诉讼正信光电中,前者要求后者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4800万元。
正信光电表示,公司于8月收到部分银行冻结信息,合计冻结资金341.58万元人民币、26.77美元、935.07欧元。正信光电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8.24亿元,上述冻结资金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部分账户冻结可能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一定影响,因此未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记者翻阅正信光电2016年中报,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收9.18亿元,同比下降26.8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4.73万元,同比增长13.8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计37.57亿元,同比上升30.74%。
同时,正信光电中报显示,截至2016年8月30日,公司共有11起未决诉讼,其中正信光电为原告的8起,诉讼金额为5064.67万元,被告的3起,被诉金额为1554.06万元,合计金额为6618.73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8.03%,未超过10%。
正信光电同时表示,在2015年及2016年半年报已对诉讼涉及的应收帐款计提了坏帐准备金1693.58万元,且几宗诉讼已进入了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