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焦村乡人民政府申请汝州市焦村乡邢村光伏发电扶贫试点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
供应商的名称:平顶山市天叶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南环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往西200米路北
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汝州市焦村乡邢村光伏发电扶贫试点项目
采购内容:铂阳非晶硅薄膜光伏发电设备及安装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邢村村委会办公室屋顶及附近闲置土地安装非晶硅薄膜发电系统307.755千瓦。
2、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全球化的清洁能源跨国公司,全球最大的薄膜太阳能企业,技术世界领先,在汝州市有健全的销售网络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该项目采用的铂阳非晶硅薄膜电池组件获光伏“领跑者”称号。
3、平顶山市天叶实业有限公司是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平顶山地区唯一经销商,全权负责平顶山境内的汉能非晶薄膜发电系统的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
4、前期在汝州市焦村乡邢村村委会办公室屋顶,采用汉能铂阳非晶硅薄膜电池组件安装的10千瓦试验项目已稳定运行3个月。为保证整套发电系统电池组件的一致性。整套系统拟全部采用非晶硅薄膜电池组件。非晶硅薄膜电池组件只有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公示期限从2016年8月26日起至2016年9月1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汝州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375-3321707)。
采购人:汝州市焦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7577966
五、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