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多方了解到,对于光伏扶贫而言,村级电站模式将成为“十三五”期间政策所鼓励倡导的主要模式。
8月19日,由中国改革报社《能源发展》周刊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协办,北京国发智慧能源研究院、记者联合承办的中国(内蒙古)高峰产业发展论坛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期举行。国务院扶贫办、呼和浩特市等相关领导以及若干业内知名企业近400人参与了此次论坛。
期间,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副司长许健民表示,“对于光伏扶贫而言,目前总体的政策趋向是支持以村级电站为主要建设模式,来布局‘十三五’光伏扶贫工作。同时,原则上对各省报送上来的村级电站计划不设指标的限制,但是首先各个省要制定相应的规划,通过省发改委、省扶贫办把相应的规划报送上来,并且不能够把已建成的电站硬往扶贫上靠,来套取扶贫资金,这是违法的。”
此前,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表示,目前,中国12万8000个贫困村的一半适合搞村级电站。收益分配方式以增加村集体收入为主,资产收益分配权交给村里,基层矛盾交给基层。
与此同时,记者获悉,某省能源局、山西临汾市扶贫局等相关扶贫负责人士亦表示未来将大力倡导村级电站扶贫模式。
那么为什么政府层面首要倡导村级电站扶贫模式呢?许健民认为基于以下四个理由:
其一、对于时下而言,村级电站规模一般在100-300KW左右,符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大力支持和倡导的分布式光伏发展政策。
其二、对于村级电站相对而言电网接入的要求较低,而 “十二五”农村电网改造之后,对于200-300KW左右光伏电站的接入的基础配套基本能够解决。同时,“十三五”农村电网改造过程中,国家电网也明显承诺,对发展光伏扶贫的贫困村,对电网的改造给予优先支持,电站建好后要及时对电站进行并网发电。
其三、村级建站的建设规模普遍比较小,特别是在南方一些山区因为土地资源相对匮乏,平整土地比较少,相对来说建设用地的落实比较容易。
其四、很重要的原因是村级电站扶贫模式切合党的建设。全国在推进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即发现村级集体组织的收入很难得到有效的解决,村级电站的建设实际上给贫困村集体经济的收入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模式。据诸多地方的实践经验,可喜的看到,在村集体组织下,以土地入股、集体资产入股的方式建设的村级电站,能够形成利益分享、利益共瞻的共赢模式。村级别的经济有了收入,村集体组织在村民中的形象和威信就有了,就能够更好的整合资源,带动贫困户实现脱贫奔小康。所以在这一轮脱贫攻坚的过程终,如何有效的增加村集体的收入,是我们非常关注的一点,也是是否能够脱贫的一个重要考核依据。目前即把村级电站、光伏电站的建设作为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也可以有效的解决目前很多地方村级经济收入为零的这样一个困境。
总体而言,发展村级光伏电站是新能源发展和扶贫开发精准结合的重要方式,既能保证贫困村,贫困户获得发电收益,又能合理利用闲置的土地,也能够有效的带动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同时通过购买企业服务的方式,还可以解决电站运营的问题。
扶贫电站要做良心工程
当然,无论光伏电站以何种模式来推进,但是最终的收益保障是以可靠的电站质量为基础的。然而,许健民表示,在最近的光伏扶贫调研过程中,发现行业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因为光伏扶贫国家的补助政策比较良好,所以很多社会资本、社会游资大量参与到这个事情中来,这本身是一个好事情,但是如果政府的监管不利、标准不完善、运作不规范,往往就可能“一个老鼠,坏一锅汤”。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对安徽2015年32个区县500多个村级电站和5万多个户用电站进行了抽查。此次抽查覆盖八县,四县由省级统一招标承建商,四县自行招标承建商;包含户用电站、村级的、联户电站,从3000瓦到100多千瓦不等;覆盖12个组件厂、10个逆变器生产厂。
抽查发现,从整体发电能力来看,系统效率超过75%的电站项目达到了73%以上。但仍有个别的电站项目效率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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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此前也了解到,扶贫项目中,组件等设备以次充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固德威总经理黄敏表示,“目前,光伏扶贫系统的质量良莠不齐,也有一些企业为了在扶贫项目招标中提高价格竞争力,推出专门针对扶贫用的低成本逆变器。但是这样的情况不免让我们想到家电行业,为了电商促销或是家电下乡等活动推出的专供机型,其成本较低,而在成本的背后是元器件选择的问题。也许短时间系统都可以正常运行,但是光伏扶贫项目要保证长达20年的稳定收益,设备的质量直接影响着系统的使用寿命。而一旦这部分以次充好或者低端产品大范围进入到光伏扶贫领域,这项利民的事业就将受阻,也有可能引起群体事件。”
针对光伏扶贫项目的复杂应用环境,较多项目处于多山、偏远、电网不稳定等地区,这要求设备供应商提供可靠、稳定、高效的产品,低成本方案绝对不是光伏扶贫的首要选择。
为了促进光伏扶贫工作健康有序推进。许健民倡导,企业之间可以通过组织联盟,进而形成一些企业之间的规范和标准,让我们进入这个领域的企业有诚信、有品牌、有基础、有实力,继而有序健康的推动行业的发展,避免众多企业蜂拥而上,然后造成满盘皆输的局面。希望一些龙头企业,标志企业能够发挥好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同时,有业内人士建议政府部门可以联合媒体等机构设立光伏扶贫设备黑名单,如若发现较大或者较多问题的设备,即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光伏扶贫作为国家层面探索推进的精准扶贫手段之一,可谓任重道远。由中国改革报发起的《阳光照亮脱贫路—中国光伏扶贫现状大型宣传调研活动》已于8月20日中国(内蒙古)高峰产业发展论坛之际启动,记者亦将深度参与此次调研活动。此次活动将分批次对宁夏、内蒙古、青海、陕西、山西、河北、安徽、山东、云南、四川、湖北、河南等地以及部分电网公司、生产建设企业和银行金融机构进行走访调研,真实反映中国光伏扶贫发展现状,探索中国光伏扶贫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后续报道,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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