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受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其所需的沂水县高桥镇大岭村等11个村农机采购、光伏、冷库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1.1招标人名称: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1.2联系地址:沂水县高桥镇
1.3联系人:周先生
1.4联系方式:2811108
二、招标代理机构
2.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
2.2联系地址: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3联 系 人:郝先生
2.4联系方式:13869964079
传真:0539-3271222
三、项目说明
3.1项目名称: 沂水县高桥镇大岭村等11个村农机采购、光伏、冷库建设项目
3.2本项目共分3个包
a包:大岭村等9个村农机采购,b包:小翁山村光伏建设,c包:新华村冷库建设。
3.3项目编号:LSP-2016-080
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5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4.2属合法制造或销售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4.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4.4向代理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5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4.6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4.8遵守和符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4.9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pagebreak]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沂水县办事处(沂水县沂博路与北外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3售价:每包150元,售后不退。
5.4方式:a包、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提供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含农机销售)。
b包、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提供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为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并具备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原件为准);
3、企业在太阳能产品建筑一体化工程方面具有足够的设计经验的。
4、太阳能组件生产企业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1:2008, ISO14001:2004,OHSAS18001:2007等管理体系认证;
c包: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提供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含冷库建设)。
以及第四条第4.4款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留存。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 a包:人民币28000元(大写金额:贰万捌仟元整)
b、c包:人民币各3000元(大写金额:叁仟元整)
[pagebreak]6.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6.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到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高桥镇大岭村等11个村农机采购、光伏、冷库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七、递交投标文件
7.1时间:2016年9月5日15时00分
7.2地点:沂水县沂博路与北外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截止
8.1时间:2016年9月5日15时00分
九、开标
9.1时间:2016年9月5日15时00分
9.2地点:沂水县沂博路与北外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