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8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田镇镇义和镇东村村民拿到了当地中国农业银行发放的山东省第一笔光伏发电农户贷款。
该贷款为5年期7万元,用于支持农户购置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安装服务,以发电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据悉,近年来山东淄博市高青县光伏发电项目蓬勃发展,为周边农户带来了新的收入渠道,但许多农户苦于投入资金不足。光伏发电农户贷款即解决农户融资难的问题。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农户利用自有的房屋或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的,且并网销售、享受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此类贷款此前在全省尚属空白。贷款审批过程中,山东省淄博市高青黄河路分理处积极与省行市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推动了手续的快速批复。经过充分调研与论证,最终成功发放了贷款。
本次贷款落地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发展“三农”绿色金融的具体举措,为农行在光伏发电项目农户融资上提供了宝贵经验,进一步推动了新形势下支行信贷业务的转型升级,为金融扶贫、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报道,2016年5月农行山东分行发布《光伏扶贫农户贷款作业指导书》。中国农业银行山东分行金融部率先发布了《光伏扶贫农户贷款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农户贷款指导书》)。指导书明确了光伏扶贫农户贷款业务的管理、操作流程以及风险控制等工作要求与办法。适用于该行对光伏扶贫农户贷款业务,使光伏扶贫农户贷款业务有法可依。
山东分行发布的《农户贷款指导书》所述,针对光伏扶贫农户贷款主要以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两类,贷款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材料购置及安装。
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贷款时间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项目,贷款时间最长不超过8年。
指导明确,对山东本地政府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或政策性担保公司、愿意提供担保的项目合作单位、电费代收企业优先支持。与此同时,农行山东分行要求要严格执行“双人”、“实地”、“面对面”的调查制度,确保贷款的公平性与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