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林业厅发布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后续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涉及非法占用林地案件5起,其中一起为泗水光伏发电侵占林地案。
泗水县中电电气集团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为泗水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2014年10月,泗水县中电电气集团在未办理任何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非法破坏泗水县高峪镇林地,相关光伏发电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
此案件为群众举报案件,济宁市林业局接群众举报后于2014年10月29日向泗水县林业局下达了督办通知,并二次进行由分管局长带队现场督办。泗水县林业局对违法使用林地面积进行了现场精确测绘,根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初步认定,破坏林地面积为18106.39平方米。2015年5月7日,合肥专员办向可文专员一行、省林业厅、济宁市林业局联合督办组到现场进行了督办。泗水县林业局根据上级督办组现场提出的督办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按照每平方米10元对泗水县中电电气集团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181063.9元,并于2015年6月30日已上交到国库。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林业局出台的关于光伏发电使用林地的相关规定,及时补办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