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由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施工单位和安装施工单位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 项目法人: 彰武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二、 招标人: 彰武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
工程名称 :辽宁华电阜新彰武后新秋一期 9.5MWp 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后新秋镇北约 4 公里
五、资金来源: 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建筑施工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建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投标人的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10、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应具有光伏电站施工业绩。(业绩要有合同证明,并将合同证明作为资格预审资料的一部分提供给招标方)
1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总承包建筑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1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安装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3、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 投标人的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
10、 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应具有至少2家同类型电厂(变电站)的电气设备安装业绩。(业绩要有合同证明,并将合同证明作为资格预审资料的一部分提供给招标方)
1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具备其所称的生产能力的资质文件。
12、 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13、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 提示:
1、投标商只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业绩 , 提供 无关业绩 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废标处理 。并按要求 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及质量回访记录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时需提供企业有关证件的原件备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或许可证书、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安排:
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 www.chdtp.com.cn )。
购标时间: 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5日下午17:00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待定
开标地点:沈阳-沈阳凯莱酒店(沈阳市沈河区迎宾街32号)
[pagebreak]标书售价:
1、购标时间: 2016年6月 8 日 -2016年6月 15 日17:00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如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注册、入会、下载等工作有疑问,请致电: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电话:18610999957)。
3、投标人邮寄标书款: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账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195)
账 号 :11001019500053003682
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4、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可复制的word文档和扫描件,格式见附表)和汇款底单(扫描)发送致luqirong@chdt.com.cn,liuqing@chdt.com.cn请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发送,否则会影响招标文件的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将开通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6、投标人登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
7、备注说明:请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将购标电汇底单复印件(附于投标回函上)传至我公司(请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标段名称)邮件(发到luqirong@chdt.com.cn,liuqing@chdt.com.cn)在确认;我司在收到回函及电汇底单复印件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 (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恕不接受 现金购标和拟投标单位之外的其他汇款(包括个人汇款)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与在“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应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八、项目单位及招标公司联系人:
招标人(项目法人): 彰武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徐铁英
电 话:18941030010
传 真:
E-mail: 646959961@qq.com
招标公司: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15
联 系 人: 路骐戎,刘晴
联系电话:010-83565839,83568730
传 真:010-8356-5892
E-mail : luqirong@chdt.com.cn ,liuqing@chdt.com.cn(如果电话不能接通请发邮件) 附件:(决定投标的单位请严格按照说明在标书发售时间内电汇标书费并将下面的附表发至招标公司联系人的电子邮箱中)
附表一:( 能够方便复制的 WORD 文档 ,不需盖章,也不需签字)
彰武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勘察设计招标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附表二:( 盖章后扫描件 。需加盖公章,并同时签字)
彰武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招标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说明: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 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