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华能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一、二期75MWp光伏电站设备维保项目
二、招 标 人:华能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
三、工程地点:陕西省靖边县境内
四、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编号:SXHRZB-2016-010
六、招标内容:华能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一、二期75MWp光伏电站设备的维护、消缺、巡检、安全保卫、防火等工作(设备维护、巡检等内容及数量具体见招标文件)。
七、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
3.具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等级为三级(含以上);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运营资金承担实施本项目,且提供近一年(2015年-2016年)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共一份);
[pagebreak]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
9.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誉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报名时须携带:
(1)投标报名人必须为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须提供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到场报名须提供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7)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8)开户许可证;(9)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6每年度一份,共一份);(10)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报名时须带以上原件及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2份。
十二、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址:
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榆林市横山县县政府东侧综合办公楼下设一层,联系人:李帆 联系方式:0912-7610165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变更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