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控清洁能源宣布,集团、目标公司两名股东(拥有人)及目标公司就(i)有关转让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之安排;(ii)有关淇县项目之安排;及(iii)有关安阳项目之安排订立合作框架协议。另外,集团及拥有人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集团将收购目标公司之全部股权。
目标公司透过两间全资附属公司分别持有于河南省淇县建设光伏发电站之项目及建议于河南省安阳县建设100兆瓦光伏发电站之项目。
合作框架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为公司提供一次收购两个光伏发电站项目之机会。公司亦相信,订立合作框架协议将有助于该两个项目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