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青阳县扶贫开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青政采代(HW)2016-003
2、项目名称:青阳县扶贫开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3、项目概算:约126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专项扶贫及村级自筹资金。
5、项目内容:根据青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青扶组(2015)4号】及【青扶组(2016)4号】,经县财政局批准,青阳县扶贫开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地点:青阳县杜村乡红光村、蓉城镇新中村、木镇镇双云村。
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进场,初验合格后方可安装,全部设备安装完工后整个系统调试、验收合格付到合同价款的7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审计价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合同审计价款的1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Δ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Δ2、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或组件材料、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 上电力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无以上②条规定的施工资质,需联合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为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提供生产企业产品授权委托书。
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二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注册建造师资格。
[pagebreak]3、投标人(或其拟委托进行安装施工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下同)具备单个合同总价款不少于500 万元的分布式多晶硅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安装施工业绩(已并网运行)。(以并网验收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并网申请表及并网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印章,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承诺“拟任项目经理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为主要牵头人。
备注:
(1)凡带Δ标记项所涉证书除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外,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核查;
(2)本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标注所需证书为正本或副本的,即投标人提供正本或副本皆可。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9 日----2016年5月 17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肆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并装订成册)留存:
(1)报名人身份证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度7月份以后养老保险社保证明 (2)单位介绍信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有效资质证书 (7)业绩合同 (8)联合体协议书。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0566-5020573(兼传真)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6年5月31日上午10:00时
2、开标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路新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投标保证金: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九、联系方法
采购人:青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蓉城镇五星蔬菜批发市场东侧(农业检验检测中心一楼扶贫办办公室)
本项目联系人:陈群--1585662392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23#(和盛园酒店5楼)
本项目联系人:陈先生-13955514923
十、其它事项说明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弃标未予告知的,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青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