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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利用太阳能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

日期:2019-03-07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19
03/0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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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洁低碳 可再生能源 广东太阳能 太阳能政策

  近日,广东惠州市发改局、经信局印发的《关于惠州市节能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指出:
 
  1.将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风电、太阳能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安全发展核电,有序发展抽水蓄能发电和天然气发电,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力争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2.推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
 
  3.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
 
  原文如下:
  惠州市节能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送审稿)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区管委会、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惠相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为破解我市未来发展能耗约束,根据国家《“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结合省市领导对我市节能工作的指示以及全市节能形势严峻的实际,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了《惠州市节能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请认真贯彻执行(机构改革后,按新调整职能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惠州市节能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baec01fa20dc429eb17c029c3f82260b (1).doc
 
  2. 市直及驻惠相关单位名单   234983bcebea4e4cbea2778946202fe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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