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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家庭屋顶光伏建设企业规范要求(试行)

日期:2017-08-14    来源:平湖市发改委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17
08/1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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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屋顶光伏 浙江光伏 光伏企业 太阳能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政办发〔2016〕10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09号)和《湖州市加快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6〕110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县清洁能源示范县建设,促进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创新能源利用模式,优化能源结构,结合我县能源相关产业发展现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市场推动为主,强化政府支持引导,围绕优化能源结构目标要求,以光伏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能源互联网、储能等能源技术创新为重点,促进全县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以“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为重点,推进光伏应用产业,到2020年,全县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新增85MW以上,其中建设居民光伏1.8万户,容量55MW以上,企业分布式光伏30MW以上。

二、重点发展领域

重点在独立住宅、新农村集中连片住房、高(多)层住宅小区、别墅排屋等既有建筑屋顶和新建住宅屋顶建成家庭屋顶光伏项目;优先在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大型场馆等建筑屋顶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率先在工业园区内实施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商业综合体、学校教学楼、总部大楼、大型公共建筑等推进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合光伏小康工程建设,在低收入农户、集体经济薄弱村开展光伏小康工程建设。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居民光伏度电补贴。对我县安装居民屋顶光伏工程的业主实行0.20元/千瓦时的光伏度电补贴,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时限为发电之日起5年(之前并网发电的自该政策执行之日起5年);2021年及以后新并网发电的项目不享受上述政策。通过增加财政补助,着力缩短居民的成本回收期限,增加居民收益,充分调动居民投资安装光伏的积极性。

(二)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对在我县注册的光伏发电企业,在县域内企业屋顶(含集体房屋、公共建筑等)实施的非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农、渔光互补等地面电站发电项目,实行按照电量补贴,补贴标准在国家、省政策优惠基础上,县级再补贴0.10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两年。已享受国家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单个工业屋顶光伏工程,只能由一家光伏企业实施建设。对企业等单位安装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品的,按照0.15元/瓦的标准给予补助。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14]18号)文件自动作废。

四、强化管理和服务

(一)科学规划设计

1.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各乡镇(街道、园区)对照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屋顶光伏建设规划,并经县建设局、县发改委对规划进行联合审查后实施。县发改委负责汇总各区块涉及拆迁地区,严格控制拆迁区域安装家庭居民屋顶光伏。

2.合理布局,规范设计。居民光伏布局要科学合理,村庄主入口、重要集散广场、主要道路两侧、非行洪河道河岸、旅游名胜等区域要提前进行视线影响分析,防止造成不良景观影响。规范设计,严格遵循相关导则、规范要求,充分考虑防风、防台和安全承载等因素,力求美观、质量、安全和谐统一。

(二)强化质量管控

1.严格光伏企业准入。建立光伏企业报备制度,县域范围内光伏企业须向发改委进行报备,发改委定期进行信息公开。光伏公司须在安吉注册,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术力量,具备一定的项目经历,且具有安全可靠的后期运维管理模式。

2.严控光伏项目质量。明确光伏组件质量要求,光伏板、逆变器等关键设备,必须达到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技术指标要求,或者经过国家相关机构认证,质保期不低于10年。规范施工过程,全方位监管,保障施工质量、安全。

3.严格项目验收标准。县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屋顶光伏工程验收标准,项目建成后,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入网。

具体规范要求参照《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州市家庭屋顶光伏企业规范要求>》(湖发改能源〔2017〕117号)。

(三)创新商业模式。积极引导和推动光伏、能源创新项目投资企业,不断创新光伏、能源创新项目商业模式,及时总结成熟运维经验,并通过试点示范等方式予以推广。积极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围绕光伏和能源创新发展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和保险产品,不断完善金融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和能源管理创新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园区)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编制专项规划,有计划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服务,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下达任务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和项目质量检查,加强工作考核,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同时建立光伏、能源创新投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信息公开,落实失信企业惩罚措施。

(四)做好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媒体导向、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强化监督,营造氛围;积极做好示范项目、示范点建设,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我县光伏应用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六、附则

1.本实施意见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2.本实施意见中补贴政策与县内其他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3.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流程图详见附件3。

关于印发《平湖市家庭屋顶光伏建设企业规范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国网浙江平湖供电公司、嘉兴电力局滨海供电分局:

为加强对光伏企业的规范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家庭屋顶光伏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平湖市家庭屋顶光伏建设企业规范要求》(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平湖市家庭屋顶光伏建设企业备案表

2、平湖市家庭屋顶光伏建设施工运维质量、安全承诺书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平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7月26日

平湖市家庭屋顶光伏建设企业规范要求(试行)

为加强家庭屋顶光伏企业管理,保障家庭屋顶光伏发电工程质量及后期维保,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09号)和嘉兴市有关推进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文件精神,现对在平湖市范围内承担享受市财政补贴的家庭屋顶光伏工程业务的光伏安装和运维企业(以下简称“光伏企业”),提出以下规范要求:

1、光伏企业需注册在平湖市范围内,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

2、光伏企业在项目所在平湖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租房合同)

3、光伏安装企业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职工15人及以上,其中,30%以上需具备电工上岗证书,1人以上专职安全管理员,从事屋顶施工人员应具备高处作业资格证书。(提供社保证明,相关证件复印加盖公章)

4、采用的太阳能组件必须是经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监部门批准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检测认证且达标的产品,且必须为A级品,多晶不低于265瓦/块,单晶不低于275瓦/块,薄膜的光电转换率不得低于12%。(提供10年质保和25年功率有限质保的生产企业质保证明原件,12年不低于额定功率90%,第25年不低于额定功率80%)

5、采用的并网逆变器必须是经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监部门批准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检测认证且达标的产品,并且提供10年的质保。(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厂家10年质保证明原件)

6、采用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电缆,其中直流电缆采用国家专业机构认证的光伏专用电缆。(提供生产企业5年质保证明原件)

7、采用的配电箱必须为成套配电箱,表箱材质要求使用不锈钢或SMC材质。箱内必须配备符合安全需求的闸刀、断路器、浪涌保护器、自复式过欠压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六大件,必须提供成套箱子的出厂检验报告。需在配电箱上注明光伏安装企业名称及售后联系电话。(企业营业执照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采用的光伏支架必须为铝合金、不锈钢等防腐防锈材质。

9、光伏运维企业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2)职工15人及以上,其中,30%以上需具备电工上岗证书,1人以上专职安全管理员。(提供社保证明,相关证件复印加盖公章)

10、光伏安装企业必须建立家庭屋顶光伏工程运维平台,或者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运维,运维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第三方的需出具合同)

11、光伏发电装置必须具备实时监测功能,发电量等有关信息要具备接入移动设备APP的能力。

12、光伏安装企业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合同,须向用户开具发票。(协议或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光伏组件提供10年工艺质保和25年功率有限质保;并网逆变器不低于10年的质保;不低于10年的一切意外险承保、因发电装置引起的房屋渗漏维修义务;发电装置的终身运维约定;光伏安装企业需确保安装点承重符合发电装置运行期间的负载要求等)

13、各镇、街道需严格按照本规范要求,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本区域内实施家庭屋顶光伏集中开发建设。

14、光伏建设企业凭与镇(街道)签订的意向书、家庭屋顶光伏企业备案表和质量运维承诺书(样式见附件),向发改部门申请企业备案,并向供电部门申请并网登记。企业备案有效期为当年度。所有备案以乡镇为单位,如存在跨乡镇建设,需再次备案。

15、本通知印发后,未按本规范要求备案的企业,其建设的家庭屋顶光伏工程不享受我市财政补贴政策(平政办发〔2016〕68号)。

16、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增居民家庭光伏建设按新规定执行,具体以供电部门项目登记时间为准。

附件1:

填写说明:

(一)安装及运维企业:以项目所在地工商局注册证书名称为准,请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

(二)施工安装点:具体到所在村、社区;

(三)投资模式:有农户全额自投、农户贷款、农户出租屋顶三种;

(四)产品关联或授权生产企业:以工商局注册证书为准,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作证材料(加盖公章),嘉兴市范围内生产商优先;

(五)填写本表后需附与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订的建设意向书和《家庭光伏建设施工运维质量、安全承诺书》。

附件2:

平湖市家庭屋顶光伏建设运维质量、安全承诺书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公司拟投资建设/施工运维你们所在地户用光伏项目,现作如下承诺:

一是项目承建:本公司系嘉兴本地光伏企业,与项目所在地业主签订设计销售、施工安装合同,并承诺所建项目终身运维。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电力安装等相应光伏应用施工安装、运维资质。

二是产品质保和运维:10年的组件工艺质保,25年的功率有限质保。12年不低于额定功率90%,第25年不低于额定功率80%;10年逆变器质保;10年电气设备免费维护;10年的保险公司承保一切意外险。

三是施工及服务:承诺确保施工人员、项目运行、产品质量等做到保险保证,户用项目主件设备铺设在主体合法建筑屋面上。承诺公司内部配备专业组织服务人员,第一时间做好承诺服务,确保安装运行无差错

四是行业秩序:承诺做好本市家庭屋顶光伏项目的有序开发,杜绝恶性竞争,不以不合理的低价产品和服务损害居民和行业发展的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均由承诺方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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