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我委2016年1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6〕1629号),明确下放光伏电站项目备案权限至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发展改革部门。
近日,我委收到部分光伏发电企业要求变更已备案项目部分内容的请示,为进一步简政放权,经研究,现明确对已备案光伏发电项目的变更事项权限同步下放。请各你们做好相关承接工作,确保光伏发电产业有序发展。
日期:2017-03-07 来源:陕西发改委
光伏资讯一手掌握,关注国际能源网 " 光伏头条 "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太阳能光伏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太阳能光伏网"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国际太阳能光伏网”!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太阳能光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内容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400-825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