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宁县扶贫局委托,就大宁县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省级资金。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YCHL-2016-(采)晋119
二、项目名称:大宁县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磋商分为三个标段,所投标段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内容。
一标段:太古乡东庄村、太古乡六儿岭村、太古乡后腰村、徐家垛乡李家垛村、徐家垛乡花崖村
二标段:太德乡美垣村、太德乡茹古村、太德乡龙吉村、三多乡阿龙村、三多乡呜啼村、三多乡南岭村、三多乡东堡村
三标段:昕水镇坡角村、昕水镇史家坪村、昕水镇安古村、昕水镇秀岩村、曲峨镇白村、
曲峨镇布业村、曲峨镇南堡村、曲峨镇赤奴村、曲峨镇古驿村
2、范围包括: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支架,交流防雷汇流柜,光伏并网逆变器,接地系统、防雷系统、设备房建设,光伏方阵电缆、交流电缆、方阵电缆防护管、电缆接线、敷设施工,光伏支架、组件、光伏设备安装调试等。
3、计划工期:50天内完成并网发电、竣工验收。
4、建设地点:大宁县21个村。
5、投资额:16789500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建造师。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产品质量及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所投项目要求:达到国家和电力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报名。报名时须提供: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身份证原件;
8、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9、投标企业需提供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原件;
10、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近一次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北京时间:9:0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磋商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宁县扶贫局
地址:大宁县政府综合办公楼4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698496699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楼
分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北大街与河汾路交叉口临汾国贸A幢1907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357-5508887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解放西路支行
银行帐号:14001716154052501996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
接收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全额退还)
2016年10月25日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