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光伏网 » 太阳能要闻 » 光伏动态 » 正文

电价降幅0.01~0.02元 规模1.15GW 浙江发改委下达2016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计划

日期:2016-10-24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16
10/24
15:15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光伏电站 浙江光伏 光伏补贴 太阳能要闻

国际能源网讯:记者获悉,近日浙江省下发2016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计划的通知,该通知明确,纳入浙江省省2016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项目拟可享受国家和省光伏电价补贴,同时,全省建设规模达1.15GW。

2016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计划(单位:兆瓦)



 

具体全文如下: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6〕513号)有关要求,经省能源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并报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2016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计划。通知如下:

一、纳入我省2016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项目拟可享受国家和省光伏电价补贴。

二、2016年度建设规模内项目,其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场址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建设期间如需变更须按照浙发改能源〔2016〕513号文有关要求执行。

三、2016年度建设规模内项目,需严格按照项目参与竞争实施方案中的进度计划,光伏组件、逆变器最低转换效率等承诺内容实施建设。上网电价按照项目业主降幅承诺,经物价部门确认后执行。对纳入2016年度建设规模但未能按照有关承诺实施的项目,将取消年度建设规模资格。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对纳入2016年度建设规模内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和帮助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建设,特别要加强项目农业种植、渔业养殖等多能互补方案实施的监督管理,要求项目业主切实配备相关人力物力,确保项目并网发电的同时,初步具备多能互补功能。省电力公司及各级电网企业要加快计划内项目并网工作,确保项目主体工程建成后及时并网投运。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4

返回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首页

光伏资讯一手掌握,关注国际能源网 " 光伏头条 "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