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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将暂缓执行年最低利用风电500小时光伏400小时的规定

日期:2016-08-26    来源: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16
08/26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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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电站 风电场 光伏发电 太阳能

国际能源网讯:2016年8月25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名为《关于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将暂缓执行《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319号)中提出的“2016年风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平均利用小时为500小时,光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平均利用小时为400小时。”的规定。

全文如下: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稳妥推进我省发电计划改革,进一步做好全省电力电量平衡工作,促进新能源多发、满发,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甘肃能源监管办公室,现就甘肃省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精神及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甘肃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开展我省新能源消纳工作,争取在国家相关部委、国家电网公司等得支持下,通过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电网和新能源发电企业共同努力,有效提高新能源发电企业发电小时数。

二、暂缓执行《关于下达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319号)中“2016年风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平均利用小时为500小时,光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平均利用小时为400小时”的规定。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汇报,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甘肃能源监管办公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尽快使运行的风电场光伏电站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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